商家违法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用两轮电动车,杂物堆放,门前乱停放电动车。严重影响市容形象。
网友:东帅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楚天尚城南门商铺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向商家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非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机动车车位上,需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停车线内。同时,现场要求商家进行整改,今后不得使用任何设施占用公共停车位。后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这一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与公共环境。
感谢您对天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