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买一辆新能源汽车,在购车之前想给物业打电话问问关于充电桩是否能在小区地下车位安装时,给小区物业打电话,被告知,小区地下车位现不能安装充电桩。小区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的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业主们的权益。希望引起重视!
网友:木木酱
您好!按照《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第6.1.6条规定:“既有建筑内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宜符合本规范第6.1.5的规定。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内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对于竣工于国家标准GB/T 51313-2018《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实施之前的既有建筑,建筑内地下停车库防火分区大于1000平方米,但能满足该标准其他条款,且满足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规范》等停车库其他相关标准要求时,可安装充电设施。
依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瓶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符合安装充电桩标准的情况下,如新增充电设施,需向规划申请审批。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