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旺世纪城A区物业,为了蝇头小利,损害业主利益。
前期公然的卖淫嫖娼广告《貂蝉到家》进电梯。小区内建水站买水,摆售货机卖牛奶。
合理么?
合法么?
合情么?
请说明……
网友:在天门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三个问题回复如下:
一、物业企业与电梯广告公司(易科传媒)签订了合同,由其在小区电梯内投放广告,经物业企业负责人与易科传媒负责人联系,其表示不会在小区内投放此类广告,如存在影响正常生活的广告也会及时将其下架;
二、因小区内居住居民增加,供水企业希望在小区内新增一台饮水机,供水企业与物业企业进行协商,物业企业负责人告知小区内新增饮水机涉及到小区业主公共区域,由业主自行决定,让其自行与小区内业主委员会商议;
三、小区内业主自营安装的牛奶机因楼栋其它业主反对,物业企业上报杨林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后已在2023年4月拆除。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