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租车司机,男,约三四十岁,于2024年8月30晚,在四牌路不按交规行驶,试图超车,随意鸣笛影响行驶车辆,横冲直撞,故意别车,言语极其不文明,严重影响天门市民形象,还试图跟踪并想与其报复,有酒驾嫌疑,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车牌号为鄂R T0959
网友“h h h”:
您好!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司机驾驶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为此,我局已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您,告知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可向交警部门反映,由交警部门对违法车辆驾驶人进行处理处罚。同时,我局已约谈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并对鄂RT0959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出租车公司进一步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努力为乘客提供满意的出行服务。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天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