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卫生院职工产假问题天门市卫健委是否执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除法定休假外额外增加60天产假之规定,现有相关卫生院领导表示没有正式红头文件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休九十八天产假是否合规合法,如按规定增加60调产假,是否发放基本工资?
网友:多肉君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门市《关于鼓励生育的七条意见》政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妇女,分别享受产休假6个月、7个月、8个月。
8月29日下午,我委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就您咨询的政策作了解释和说明,您反馈您提的问题已经沟通清楚并解决。
天门市卫健委
2024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