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责任单位,本人三胎于2023年12月出生,年初已领取10万金额的房票,最近收到通知去换领12万的房票,但是本人6月份已购房(房票已给开发商),如何换取新的房票呢?或者如何领到2万的差额呢?烦请解答,谢谢!
网友:小小蚂蚁
您好!经查询“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您于今年6月购买西江中国院子商品住房一套,并已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您已使用了农业转移人口叠加三孩奖补政策优惠共十六万元,故不能更换出台的鼓励生育三孩十二万的优惠券。我中心已要求开发企业与业主对接,提供业主购房使用优惠券等相关资料及银行卡信息,后期统一汇总审核后将两万元补贴款打入业主预留的银行卡。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