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下属天门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侯口安置小区,与中燃公司签订的天然气集体报装合同后款项一直未支付,现在住户报装天然气需要自己承担2000多的入户费,明显违反“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的要求,请问,这个钱什么时候能支付到位?住户已垫付的入户费怎么办?
网友:就比较贵
您好,为了让安置户更方便地报装天然气业务,天门市宏大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在前期为候口安置小区五期办理了集体报装。所以,安置户居民们在办理燃气入户业务时,需要向宏大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
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