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夏昌华与天门启润(天门竟凌街道世纪城B区28栋-105铺,16607295555)签订合同,由启润帮委托人收回一笔劳务款。启润收取委托人费用后承诺专人跟进并追回款项,并让委托人于2023年3月14日以及2024年3月14日分别转款2400元、1500元(有收据和转款记录)。启润收钱后不作为,律师电话难打通,群类也长期不回复,与收款前差别巨大。期间各种推诿让人难以严尽。启润作为一家专业法律机构,从业人员也是有专业素养的人,对委托人这样60多的老人敷衍真的好吗。委托人找贵单位也是为了追回血汗工前,启润收了近4000费用,耗时1年多时间毫无进展。这种收钱不办事是否是有欺骗人的嫌疑。望天门市领导能介入下,让启润能秉承职业道德,与委托人积极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不能不接电话不回信息不解决为题三不了事。
网友“胡亮”: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双方已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我局将依法加强对其后续监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