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八点,家庭遇到突发事件,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能否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取出来?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谢谢告知!
网友:希望天门越来越好
您好,关于您提出“家庭遇到突发事件或生活特别困难,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天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生活特别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办理的材料如下:
1、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Ⅰ类银行卡、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Ⅰ类银行卡、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详细业务可至公积金营业部咨询,或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