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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问题
张先生
张先生

我于2024年1月2日因交通事故在法院起诉,于1月4日已在手机缴纳起诉费用成功,今天座机07285244385打电话告知我,说是我没有对方身份证明,拒绝立案,我告知对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上有我与对方的一切信息资料,法院的工作人员态度相当之恶劣告知我必须要户籍证明,问我当时为什么不拍对方的身份证,然后给我说要我找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拖份户籍证明要500-800,这么小的案子为什么这么麻烦,我说我咨询过律师与法院,。

2024-1-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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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先生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板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与周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工作人员在审查材料的过程中,向原告询问是否能够提供被告的户籍证明,原告告知无法提供户籍证明。工作人员遂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取被告户籍信息,并于2024年1月11日向被告依法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1月12日向原告电子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目前,该案在正常审理过程中。

天门市法院
2024年01月12日

刘淑涛 2024-1-12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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