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水厂水费2.3元/吨,污水费0.85元/吨,一个乡镇水费都3块多了,为什么污水费还要我们用户来承担
网友:平常心
你好。
你所反映的皂市水厂污水费0.85元/吨问题。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皂市水厂2015年向天门市物价局提交《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请示》,天门市物价局在天价环资〔2015〕60号批复中,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皂市镇水厂供水实际,参考了价格听证会意见,自2016年1月12日起,皂市供水价格实行:基本水费与计量水费相结合。基本水量为3立方米,基本水费为7.00元/月,不足3立方米的按基本水费收取,超过基本水量部分按2.3元/立方米收取。非居民用水2.5元/立方米。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天门市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皂市镇污水处理厂收取污水处理费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
皂市镇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市发改部门根据鄂价环资(2015)70号文件规定制定。根据鄂价环资(2015)70号文件规定,现阶段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居民每吨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0元;乡镇居民每吨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0元收取。皂市镇严格按照市发改部门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用,征收程序合规。
感谢你对皂市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皂市镇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