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解释一下
今年9月加倍舞蹈机构擅自单方面违约,把很多人终身卡强制变成一年卡,9月4号消费者电话投诉到12315且受理后,9月7号之前消费者的投诉都并没有解决的情况下,9月6号注销了营业执照!!!这个操作合理合规吗?
我记得好像被投诉的机构和企业是不能在有这样投诉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让其注销的啊。
后续,多人继续投诉的时候,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以机构已经注销了营业执照为由,说无权处理,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这样合理吗?
网友“请问”: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舞蹈机构的注销,相关资料齐全,符合注销条件,准予注销。针对相关消费纠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同时告知消费者,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