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正常行驶在天门市老南环路右侧车道,只有双向行驶两车道。一辆的士(鄂RT0852)在明知对向车道有车辆的情况下,强行变道逆行超车,逼停了我的车辆,致使我被后方的电动车追尾。还好电动车车主没有倒地受伤,但是本人车辆受损,破漆,后车板撞出了缝隙。电动车主没有逃逸,但也无力承担赔偿。希望主管部门能对此危险驾驶行为的司机进行严厉批评,并根据责任 赔偿本人的损失。
网友“小小“:
您好!
您反映的交通事故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4日,邓某行驶在天门市老南环路右侧车道,被一辆的士(鄂RT***2)强行超车后,由于紧急刹车,导致被后方电动车追尾,邓某驾驶的车辆受损。
二、处理情况:
经与车主邓某电话联系,邓某称事故发生后没有报警,自行与电动车主协商处理,电动车主同意给邓某车辆维修。对于的士车强行超车的行为,事故大队民警告知邓某可到事故处理大队提供证据后再行处理。
天门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