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武汉市,在武汉购买的居民医保,现长期在天门市生活,已经成功申请备案异地就医,为何在天门的医院里面用不了?
网友:网友
您好!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81号)和《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等政策;参保人员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规定执行。因此,在我市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若无法直接结算,建议您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并确定原因。
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后续如有疑问,可联系:0728-5231655。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