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拿着出生证明去上户口,户籍地工作人员把孩子出生日期写错了,导致户口本与身份证号码一致,但与出生证明不一致,现孩子需要办理出国手续,需要司法公正书,司法局以不一致为由拒绝开具。
跑了一圈,回复说只能凭出生医院病历存档记录开具出生证明,凭出生证明去户籍地更改户口本出生日期,然后改身份证出生日期。但是户口本与身份证出生日期改了后,孩子的升学档案信息全部不符了,请问这样的事情,怎么解决?
这样的问题应该不止一例,政务人员疏忽大意导致的错误,不应该由老百姓承担,为什么不能反向证明,按身份证出生日期改一下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
网友“北极熊”:
您好!
依据《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如无信息录入或打印错误,一律不得变更。根据您的留言,如确属公安机关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更正户口本登记的个人信息后,由公安机关出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凭此证明变更相关社会事务登记信息。若仍有户籍业务疑问,可以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号码0728-5335211。
天门市公安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