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路江河安置小区1期11栋2单位顶楼,有居民圈养宠物狗,夜间(晚上22点至次日早6点)狗被套着链子,大叫时带动捆绑物体发出巨大声响。未知其认养主人,无法沟通。小区应属于城市5类环境中的1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狗的声音超过夜间40分贝,已达到噪音污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民法典》第九章、《天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天门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的通知》以及《天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天门文明20条》相关规定,狗和狗主人都应该得到相应的管制,目前却没有。此住宅区归住房保障中心管辖,希望领导们对此问题予以重视,加快解决。
特此致谢!
网友:麻辣小子
您反映的江河安置小区1期11栋2单元顶楼存在养犬行为属实,我处江河社区工作人员已上门同该户主进行沟通,劝导其文明养犬,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休息。该户主现已将该犬进行了转移,如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联系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感谢您对我处工作的支持。
天门市竟陵街道办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