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小学生活费收费有没有出台相应标准,还是各个学校自行定义,如果自行定义,早餐和午餐的上限各是多少。每月是否是否按实际天数收取。
网友“豆芽”:
您好!
您关于2023年秋季公立小学生活费收费标准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小学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由学校据实收取。我市公立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7〕5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后勤〔2021〕5号)规定,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饭菜价格由各学校根据市场物价及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等食堂实际成本合理确定,并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学校每学期或每月向自愿在校进餐的学生预收生活费,学期末或月末按照学生实际在校进餐天数,与学生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据实与学生结算生活费,及时将结算清单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天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天门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