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修订后的天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实施办法,不知道进行到哪一步了,是否已经上报省医保局备案通过,什么时候能够按新标准在医院和药店进行报销?请加快进度,早日落地执行。省医保局的文件好像是要求从7月开始执行新政策,比如8月初发生的特殊病只享受了定补,后续能不能根据实际费用按比例报销,谢谢!
网友:梁敏
您好!6月中旬,《天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我局采纳部分意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由于各地原有政策差异大,按“同一档内各统筹地区门诊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相对持平”要求,省医疗保障局组织同一档的天门、鄂州、仙桃、潜江等8个地区进行过多轮讨论,综合讨论情况我局对支付比例、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予以调整完善,并上报省医疗保障局业务处室审核。
因整体政策变动较大,该办法已在8月8日再次挂网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结束后,将于9月1日发文实施。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