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办理烟草证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陈先生
您好!感谢您对烟草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退伍军人办理烟草证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依据《天门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八条“持有本地常住户口,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其零售点设置适当放宽间距限制,按正常标准的50%计算。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
(二)军烈属、无固定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未安置的退伍军人;
(三)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照顾的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列人员,确因家庭生活困难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将给予政策扶持。其首次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受理。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经营资格后,只限定本人经营,如经营期间查实非本人经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若申请人为未安置的退伍军人且确因家庭生活困难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在首次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退伍军人证及上述《合理布局规定》第八条第四款所需证明。
如您需进一步咨询,欢迎致电天门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服务大厅,电话:0728-5343135。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天门市烟草专卖局
2023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