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起付线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70%;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80%。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1 我爸爸交了350元的医保并且确诊肺癌就可以享受这个政策吧?我想问这个大病保险 是医保结算的时候直接报销了还是单独申请了打款给患者的。如果需要申请,方式是什么?
2 只能在天门当地医院治疗才可以享受这个大病保险吗?目前我们在武汉中南医院治疗。
网友:天门好
您好!参保居民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即自动进入大病保险赔付程序。
目前,我市参保居民在市内外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均实现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同步结算报销,无须另行提交资料申请。经核实,您父亲本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尚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咨询电话:0728-5213383。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