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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共济账户为啥子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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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两个孩子,之前去妇幼保健院门诊检查打针,都是使用医保卡从大人的医保共济账户直接扣除,而且每天可报销 20 元。今天去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缴费时,被告知共济账户仅限于职工对职工医保账户才可享受相互共济使用,孩子因为不属于职工参保对象所以不能作为共济使用人,可是个人账户共济授权承诺书上不是明确配偶、父母、子女为共济使用人吗?再说如果双方都是职工医保共济的必要性大吗?国家都提倡三孩了,作为普通职工家庭,两个孩子看病去人民医院一次就是大几百上千的费用却只能使用现金支付,本人表示不太理解。

2023-6-17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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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39号),在实现信息系统支撑的前提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即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并未限制参保类型,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授权后均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

由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市内限二级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天门市中医医院2家三级医疗机构未开通居民普通门诊报销,系统暂不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居民医保门诊就医支付。我们已联系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工程师,近期将对系统进行调整,调整后在上述2家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居民个人普通门诊费用。


天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06月21日

朱文祥 2023-6-2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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