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湖路这边一家工厂上班快一年了,约定是每个月15号发工资,但每个月发工资都不准时(除了今年2月份),每个月都会晚3-5天,四月份向人社部门反映过情况,人社局反馈说是跟厂方沟通过会按时发工资,结果这个月又拖!希望主管单位人社局能规范这种行为
网友:罗罗
你好。你反映“用人单位不按时发放工资”,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处置,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该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时间为每月25日前,并在年初职工培训会议上明确了该时间。目前该企业已与你当面沟通,明确每月支付劳动报酬时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每月25日前发放劳动报酬,同时我局劳务派遣业务监管部门会督促监管企业每月按时支付劳动者薪酬。
目前我局已要求该劳务派遣企业将投诉人劳动合同交还给职工,并在后续劳动合同签订和变更过程中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在后续的劳务中介机构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加强对劳务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力打造就业友好型城市。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支持。
天门市人社局
2026年06月02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