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湾巷四排42号是我在2014年正月买的三手房,一手房东是向孙湾村买的这个地建的房子,卖给二手房东的,二手房东卖给我的时候有提供买地时孙湾村给的收据,装修时不小心弄丢了。这些年办房产证成了我的心病与奢望,年纪一年一年的增大,每当孩子们问起房产证的时候,我羞愧难当,我现在的主要诉求是办不动产权证,但是我手里没有相关的材料,我需要办理哪些材料?
网友:张凤枝
您好!您在市委书记专属版上的留言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法律已明文规定,建房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动工建设。您的房屋属于未批先建,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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