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书的时候户口转出到学校了,毕业后户口就挂到渔薪镇居委会了,后面小孩户口和我一直挂到渔薪居委会的,前年我咨询过7渔薪户籍管理科,说是户口可以转回去,只需要把父亲的农村确权加上我的名字,请问去办理加名字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我现在在微信小程序上查不到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但我查阅了最新的农村管理条例,对于以前读书户口转移出去了村集体成员,毕业后两年未就业的,户口一直挂当地街道办事处,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问怎么恢复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需要什么材料?
网友“天门游子”: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户口迁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恢复等相关问题后,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班核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据专班核查,您户籍地为天门市渔薪镇人民西路1-264号,属非农业户口,且非应届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鄂公安规〔2022〕1号]第115条,结合您提供的信息,您不符合第115条所列7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故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关于反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恢复的问题,因您属非农业户口,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恢复必须是农业户口的前提,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无法恢复。
3月31日、4月2日、4月8日专班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目前调查处理情况,并表示您有任何疑问可向渔薪镇党群服务中心户籍窗口(0728-4782302)咨询,您对我们的答复与工作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渔薪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门市渔薪镇
2026年04月08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