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门市卓尔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已表决要求2025年7月7日撤场,期间该物业企业一直拒绝撤场,鉴于相关情况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于2026年1月7日对天门市卓尔文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与该小区业委会办理退场交接手续并有序退场,截止2026年2月6日,该物业企业仍以短信方式跟我发送物业费催缴信息。根据此,特此投诉:1、该物业企业服务合同已被业主大会解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已于2026年1月7日通知其5个工作日内退场,但至今未执行;2、该物业企业于2026年2月7日仍向业主发送催缴通知,涉嫌违规收费;3、请求主管部门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立即退场并停止收费行为。
网友:八个小西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相关职能职责,我中心下达的通知为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并有序退场;关于物业企业拒不离场问题,我中心已将该案件移交市城管执法局,要求立案查处。
2、经了解,卓尔生活城小区物业项目负责人介绍,小区内业主共欠缴物业服务费接近700万元,物业企业是按照规定正常催缴业主缴纳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如果业主认为律师事务所以及物业企业的催缴行为造成骚扰或者恐吓,可以保留证据后,报警或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02月10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