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支付全款在鸿泰世颐公馆购买了四间商铺,5月27日完成了合同网签备案。但至今开发商都不按承诺给我开具购房发票,导致我不能正常经营。经反复催讨,开发商解释说是税务部门不提供发票。我想问,开发商已保证开票后按时缴税,或先将此商铺开票需纳的税先行缴纳,税务部门凭什么不提供发票?我买房办证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恳请市领导过问一下!
网友:顾老师
您好!
来信收悉。经核查,鸿泰世颐公馆开发商未按规定及时为您开具增值税发票,我局已责令其迅速据实开票。截至目前,开发商已完成发票补开,并将发票送达给您。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相关情况告知您。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0日
鄂公网安备 429006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