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友:闲庭信步 发表时间:2019-8-13 16:26 红盾公寓,自购房起,就只有认购合同及收据,没有发票。如今该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用以及停车费用均没开具正规发票,请问该行为属于偷税漏税吗?望贵局解答,谢谢! |
各位网友:大家好!市委书记专属板的主题是建言献策、环境投诉、改善民生等。涉及干部举报的问题,请直接进入天门市纪委网站进行投诉,网址http://www.tmjjjc.gov.cn/,市纪委将安排专人处理,谢谢!
![]() | 网友:闲庭信步 发表时间:2019-8-13 16:26 红盾公寓,自购房起,就只有认购合同及收据,没有发票。如今该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用以及停车费用均没开具正规发票,请问该行为属于偷税漏税吗?望贵局解答,谢谢! |
市税务局 回复内容:
闲庭信步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红盾公寓安居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不开发票的问题收悉,我局安排竟陵分局对此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问题与你进行了联系沟通。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该公司存在收取物业费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问题,经分局督促整改,该公司对收取的物业费已全部补开发票。对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分局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了处罚。
感谢你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天门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9日
签发人姓名:李国栋 回复时间:2019-8-19 11:09